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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的一声,高个劫匪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示威似的耍了几个刀花,四处张望了一下,又飞快的藏进袖子里,一边狞笑着一边向甄强逼了过来。
甄强被害怕了,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四处看了看,甄强失望了,大中午的街上行人稀少,就是有几个路人,也仿佛没有看到似的,事不关己的脚步匆匆的走了过去,很显然,遇到这种情况没有人会多管闲事的。
一边是明晃晃的刀子,一边是好不容易到手的四万块钱,舍财还是舍命,或者说两样都不舍,甄强感觉此刻的选择太难了。
甄强是一个很胆小惜命的人,在京城和人家打架,遇到危险的时候,他跑的比谁都快,所以那些狐朋狗友给他起个外号叫做甄跑跑。
如果在平日里,甄强会毫不犹豫的把支票丢给这两个劫匪,他可不愿意为了四万块钱就被捅两刀,这点钱恐怕连医药费也不够,但是,现在他已经快穷疯了,四万块钱就是他的活命钱,当然不愿意就这样白白的送给这两个劫匪。
看到劫匪亮了一下匕,很快又藏到了袖子里,甄强就知道,这两个家伙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这就是说他们也很心虚,担心把警察引来,现在的问题是,警察又在哪里呢?
劫匪手拿凶器又是两个人,街上的行人也因为胆小怕事没有人愿意帮忙,打又没有这个胆量,就是有胆量也不愿意受伤,甄强迅判断了一下形势,最后决定既然打不过我总可以跑吧,要知道,我可是四九城出名的甄跑跑,逃命的本事是一流的,就不相信你们能够追得上我。
眼睛的余光迅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形,甄强为自己设计好一条逃跑路线,也许对方查觉到他的意图,矮个劫匪迅绕到他背后,对他形成了前后夹击,关门打狗的态势。
“警察!”甄强大喝一声,趁两个劫匪一愣神的工夫,拔腿穿过两个劫匪夹击就像东面跑去,一边跑着还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打劫啦,救命啊。”
甄强不喊还不要紧,他这一喊,路上的行人迅由疾走变化为快跑,全都钻进了路边的店里,大街上瞬间变得空无一人。
别人可以钻进店里,但甄强却不能这么干,要是真的跑了进去,可就要被劫匪瓮中捉鳖了。让店里的人帮忙制住歹徒,那是连想都不要想的事情,虽然这些年政府大力提倡见义勇,但是,面对持刀的歹徒,是没有几个人敢于和他们拼命的,说不定躲进店里还会被店主给赶出去,所以逃命才是唯一的办法。
以前打架时逃跑,还有比甄强跑的慢的同伙,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自然要拼尽老命了。甄强此时也忘记喊救命了,只会拼尽全力跑着,跑着跑着,不由自主的就运起了内力,路边的行人只觉得眼前人影一恍,一个人就跑了过去。
一个开车的小伙子看到有人跑的那么快,眨巴了眨巴眼睛,也许是为了试试甄强的时,开车追了上去。
甄强可是不知道,开车的小伙子没有什么恶意,还以为是劫匪开车追了上来,于是跑的就更快了。开车的小伙子看了看时表,被深深的震撼了,他从来就没有想到一个人竟然能跑出三十公里的时。
“这小子是个怪胎,如果能把他收进我的长跑队,在全运会上肯定会跑出好名次。说不定还能成为奥运冠军呢。”
就在这小伙子琢磨的时候,现甄强已经跑远了,一踩油门就追了上去,可谁知道甄强突然转了一个弯,跑进了一家菜市场,然后就不见了。
小伙子停下了车,望着菜市场里密密麻麻的人群,长长的叹了口气,他也在暗暗的后悔,刚才现那个人跑的那么快不应该开车追他,把他叫住了解一下情况就好了,一个长跑的好苗子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可是太可惜了。
跑进了菜市场的甄强放慢了脚步,很快就混迹在人群之中,回头看了看,刚才追他的那辆车停在了外面,一个小伙子正站在车旁探头探脑向里面张望。
劫匪是两个人,怎么开车追自己的是一个呢?甄强奇怪了,想了一下也就想明白了,原来他们是分工合作呀,为了区区四万块钱,还至于闹出这么大的阵仗来吗?
狠狠的鄙视了劫匪一下,又冲着小伙子站立的方向吐了一口唾沫,甄强逍遥自在的向前面走去,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放心了,反正菜市场里有这么多人,劫匪的胆子再大,也不敢追进来。
掏出了仅剩的两块钱,买了瓶纯净水,甄强大口大口地喝着,看到菜市场里有卖卤肉的,甄强这才觉得自己饿的快要走不动路了。
虽然有四万块钱的现金支票,但在没有换成现钱之前,还是不能用。在路上找到一个交警问了一下,甄强飞快地向工商银行走去。反正工商银行都是联网的,也没有必要再去刚才碰到劫匪的那一家。
四万块钱很快转入了银行卡里,甄强的银行卡自从家里不给他零花钱后,已经很久没有向里面存钱了,看了看那一长串的零,甄强的心里乐开了花,四万块钱虽然不多,但比起之前来,哥们也算个有钱人了。
既然有钱了,甄强当然就不会难为了自己,当他提着大包小包回到租住的房子,又把五百块钱的房租甩给了胖房东,感觉这种扬眉吐气真是太好了,还是当一个有钱人好。
第二天的早上,甄强拖着一只行李箱走出了门,最后又环视了这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突然有一种说不清的滋味。在这个房间里已经住了一百多个日日夜夜,虽然很简陋,但毕竟给了他一个栖身的地方。
今天是升职的日子,虽然不知道人力资源部会怎样安排,但毕竟升职是一件好事。再加上银行卡里还有几万块钱,暂时也不会饿肚子,公司还会给他安排宿舍,甄强是越想越高兴,觉得眼前是一片光明。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当来到明氏集团总部的大楼前,才现自己来早了,离上班时间还有二十多分钟。
跑到对面的咖啡店里买了一杯咖啡,甄强悠闲自得的站在树荫下,一边品着咖啡,一边哼起了小曲,屁股还不由自主的扭动着。
“咱老百姓今儿呀真高兴……”
一歌还没有唱完,就觉得有人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策划部刘晓媛,甄强皱了一下眉头,然后习惯性的露出他那招牌式的微笑。
“嗨,美女,早啊!”
刘晓媛原来还以为,自己昨天做的有些过火,甄强不一定会搭理自己,听到他还是和原来那样口花花的,紧张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帅哥,你昨天装的可真像,我们都被你骗了,连升三级当上了副部级的高管,是不是应该请客呀?”
说实话,刘晓媛昨天的做派已经寒了甄强的心,他实在不愿意和这种功利心极强的女人打交道,不过,现在自己才刚刚升职,还不知道分配到哪个单位,也不能和这些人把关系搞疆了。
“我现在穷的只剩下不到一百块钱了,如果想让我请客,只好请你帮我买单了。”
刘晓媛白了甄强一眼,“都当领导了,还这么吝啬,是不是昨天晚上给人力总监送礼把钱都花光了?”
怎么一回事儿?我升职了还要给人力总监送礼,以前只是听说过体制内的有花钱买官的,却没想到在企业里也是这个样子。
“我连人力总监的家门口朝哪都不知道,就是想送礼我也找不到大门啊,再说了,我现在就一穷光蛋,要想让我去送礼,除非让我去卖血。”
甄强口无遮拦的说着,突然现刘晓媛笑的有些很勉强,甄强是一个心很大的人,一时间也没有多想,以为刘晓媛是在为昨天的事情而尴尬。
心里有了隔阂,谈话的气氛也不可能有多么热烈了,也幸亏刘晓媛想起了她来的这么早是为了给同事们带早餐,于是就急匆匆的走了。
甄强咧了咧嘴,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永远再也找不回来了,同事之间的友谊也同样如此。如果昨天刘晓媛能够安慰自己几句,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大楼前广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全是明氏集团的员工,看了看腕上的表,昂挺胸的向大楼里走去。不过,其他的员工上班最多夹了一个公文包,而甄强却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自然是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走到前台,说了很多的好话,才把行李箱存下来,一个脸上长了几个麻点的小姑娘认出了甄强,捅了捅她的同事,“看到了吗?那个人昨天刚被开除了,今天竟然拖着行李箱来公司了,难道还想赖上公司不成?”
“别瞎说,如果被开除了,他的标识牌早就被收回去了,不过,他为什么带着行李箱来公司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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