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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林珍娜!”
“你是......公仪韬?”
死去的记忆正在攻击她。
面前这个弱柳扶风,一身书卷气息的翩翩美少年是原主林珍娜的小,或许用青梅竹马来形容更准确。
小青梅...不对,是小竹马公仪韬。
两人门当户对,是曾经亲戚们公认的金童玉女,还曾一起携手登上过淞沪第一百货商店的宣传册童装页。
可惜,老天不眷有缘人。
有一天,小竹马跟着家人突然出国了,一大家子走的很匆忙,只托邻居留下了口信说会回来的。
但这么多年一直音信全无,他家小洋楼被街道办给强行征用租给穷人了。
大家都说他们家可能不是出国了,而是连夜逃港,再不然就是被抓起来了,否则那么好的房子被占了,怎么不回来个人把房子要回去。
“是我,真高兴再次见到你。”
“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这个村子插队。”
他脸上的笑容真挚,深邃的眼眸里有一丝遮盖不住的无可奈何。
想来不是他自己报个名,搞不好是被家里连累的。
“这么多年你去哪了?叔叔阿姨呢?”
“我们全家出国了,我爸妈...我爸妈在别的地方。”
“都出国了为什么要回来?不知道国内什么情况吗?”
他强撑笑脸,柔声道:“知道,可...国家让我们走,我们就得走,国家让我们回,我们就得回来。”
曾经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里。
一个乡音未改,一个换了芯子。
一个满心欢喜,一个诚惶诚恐。
似乎看出她的为难,小竹马提出自己还有事要做,下次有空再来看她。
林珍娜自觉刚刚的态度有些过分,毕竟那是原主的好朋友,如果没有意外,也许他们会有另外一种未来。
“等一下,知青点的房间什么样儿我知道,一铺炕挤六个人已经是极限了,加上你就是七个,你又是后来的容易被他们欺负。
去把你的行李收拾收拾搬到我这来吧,这院子是我的。”
“不了,不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的,等下工你就知道了,还有别的男知青呢,你跟男知青一起住。”
“可......”
“听我的,赶紧去收拾东西,我给你留门儿。”
屋檐下挂的红布条随风飘荡,像林珍娜的内心一样不平静。
主动留下他,是因为看出他对原主的感情深厚,他那种死死克制下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欣喜雀跃,实在让林珍娜不忍心给他冷脸。
更何况让他住进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跟自己一条心的人越多越好,有他在还能更好的洗白跟肖弋的绯闻。
林珍娜想着他也是淞沪人,出国多年应该很想念家乡本帮菜的味道,于是在炖红烧肉的时候特地炖了很甜很甜的,又煎了蛋饺。
又上外卖定了白斩鸡,排骨炒年糕,猪油八宝糯米饭,糟香毛豆,熏鱼和桂花酒酿圆子,凑了八个本帮菜准备给他接风。
因为条件有限,很多东西不能拿出来,所以哪怕想用好东西招待他,也只能在家里现有的材料基础上再订外卖。
他是下午才到村里的,也不知道午饭吃没吃,等他收拾好东西过来,大家还没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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