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玄玑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同行老六是冤家!
作为不要脸的小老六,他还是一个有点节操、有点良心、有点道德、有点志向的四有洪荒腹黑神圣。
肯定是希望大凯子多亿点点,对手少一点点。
圣人太六,他就不好混。
小豹子多六啊,结果还是去堵海眼,被玉清元始安排得明明白白。
不管怎么说,他对两人组参悟魔道,演化旁门左道的法门,是非常不赞同的。
一来不是正道,多数都是杀人斗狠的招数,重术不重道,注定难以脱。
二来容易行恶难行善,让洪荒难得太平。
他可是爱好洪荒和平的主义者,与(小)罪(小)恶不共戴天!
“早知道,就该把须弥山种满分身的。”
须弥山各处节点,都有分身镇守。
即是消弭魔气,炼化剑意,挣取功德。
同时也是参悟罗睺的魔道,玄玑对魔道法门还是很感兴趣的,只不过他不会创出旁门左道,而是希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个混元金仙巅峰的大道,必然有着独特之处。
有一点点双标,但不多!
玄玑和赤霄论道的时候,分身找到了南海海眼。
“几位道友,告辞!”一号分身淡笑着带着海眼本源,离开这处无尽的水世界。
白龙、黑龙等四位龙族大罗金仙一起抬手行礼。
“道友慢走。”
白龙他们没有认出来这是玄玑的分身,因为他们之前远远见过西方并立的玄玑、赤霄,两人的气机浩瀚,并不比混元金仙的烛龙差多少。
一号分身不过是大罗金仙初期的法力、太乙金仙后期的境界,这点严重误导了他们。
玄玑之所以没有暴露身份,一来避免他们尴尬,二来也不想他们相认。
别人落魄到跌境堵海眼,自己达到要成混元金仙。
亮出身份,不是相当于赤裸裸的对龙族说“我不爱钱”类似的话。
龙艰不拆。
做神得低调。
龙族堵海眼,协调海眼不断吞吐而出的水气,是从凤凰镇压地心厉火产生的想法。
西海是因为玄玑去得快,现在也已经被龙族看守。
北海也是如此。
带队的睚眦现了镇压海眼的极品后天灵宝镇海玄冥珠,上面的三千大道气息,以及大千世界缩影,让他生出不该有想法。
不说别的,单单是三千大道神纹,就具备巨大的悟道辅助作用。
何况镇海玄冥珠如同一只金鸡,可以源源不绝吸纳北海水气,化作阴阳五行。
不论是产出的灵气、仙药、灵果等,还是三千大道神纹,都具备让大罗金仙为之出手的价值。
睚眦上了!
结果不用说,被镇守在镇海玄冥洞天的分身施展先天一气大擒拿,一巴掌给拍出了海眼。
开玩笑,上门抢他的亿万里豪宅。
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一个大千世界之力加持分身,又有无量北海水眼灵力,跌落到大罗金仙中期的睚眦毫无防备,脸都被打肿了。
气得坐镇钟山的烛龙亲自带队,准备赔礼道歉,或者夺宝杀神。
结果自然现海眼已经空了。
玄玑第一时间收回了灵宝,留下一句“下次敲门,记得先出左脚”的留言。
一群龙族不明觉厉。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