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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未亡人(第1页)

赶了一天路,黄昏的幕布厚厚盖在天上,结成一片低压的晚霞后,才到达目的地——

苏省鼎山深处的九云村。

不同于苏省其他农村,九云村因为地理环境的缘故,并未开新农村建设,屋舍、道路以及其他基础建设都还保留着以前的样式。

听宁明轩说,之前大建新农村时,县上是打算将九云村的村民迁出去,因为实在是太过深了,都快与世隔绝了,但由于大多数村民都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就一直搁置着。

翻过山,还在半山腰时,就能看到位处山谷的九云村。

一眼看去,颜承就觉得村子的屋舍构型、分布很熟悉。一条宽敞的青石板路,自低洼处的村口径直向上,铺到最高的一座大宅院,那看上去像是宗祠,亦或者某个曾经的地主祖屋。其他屋舍比较均匀的分布在青石板路两旁,由窄一点的小径串联着,呈阶梯式分布。

别的不说,就冲着这屋舍分布,能看出这里不是什么小村子。

颜承以前见过这种屋舍布局,是非常典型的“拙山拱背”。不过,他以前见的这种布局地屋舍不是给人住的,是给见不得光的东西住的。像这种人住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他没有急着往下走,稍稍顿住,静静看着村庄。

“颜先生,有什么事吗?”宁明轩见状问。

“下面,住的是人还是什么?”

卓歌听着稍稍一愣,下意识想,屋子不住人还能住什么?接着,她看到宁明轩认真严肃地说:

“一半人,一半傀。”

“傀……”颜承念叨一声,然后笑着说:

“你们村里的人胆子挺大的啊。”

宁明轩叹了口气,“不瞒你说。其实,这九云村就是当初我这一脉的祖师带人修的,那时是为了躲避司判的搜捕,住惯了后,就不再出去了。”

“但里面大部分人应该还是普通人吧。”

“嗯,阴倌虽见不得光,但也并不好学。村子里几百年来,也没出多少阴倌,大部分都还活不过四十岁。”

颜承点点头,然后说: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落。”

卓歌问,“有什么讲究吗?”

“我不喜欢走夜路。”

“……”

真讲究。卓歌暗暗吐槽。

他们步伐放快,顺着弯弯绕绕的山路,赶着太阳落土的最后一刻,抵达村口。

九云村村口修得很体面气派,两根大石柱立着,上面架着黑色大梁,悬挂一牌匾,写着“九云”两个大字。一般来说,都得写“九云村”,把“村”给带上,但这儿瞧着,那牌匾根本就没给“村”留位置,就是冲着“九云”去的。这意味着这村子最开始修,就不是当个村子在修。

天还没完全黑,但九云村的大道上已经没人了。两棵大柳树扎在大石柱两边,专门筑了个台子供着,上面挂着一些牌子,新的旧的破的好的都有。

虽然这地儿很偏很深,但国家还是把电给通上了。往里面看去,能见着几户人家还亮着灯。比较特别的是,亮灯的房屋都在青石板大道左侧,右边则是黑漆漆一片。

颜承问:

“左边是人,右边是傀?”

“嗯。”宁明轩说,“泾渭分明。”

“你带路吧。”颜承说。

宁明轩点头,然后向村口走去。

临到村口时,忽然从那左边柳树上跳下来一个人,衣着邋遢,蓬头垢面,一双眼睛大而黑,即便是傍晚,也看得很分明。他提着一盏随时都可能熄灭的灯笼,照着颜承三人,声音涩涩地问:

“你们是谁?”

宁明轩上前去,笑着说:“周叔,是我啊,小轩。”

“小轩?”

“这才多久啊,就认不得我了吗?”

邋遢男人身材比较矮小,站在宁明轩面前,踮起脚,把灯笼怼在他脸上,仔细看了看,然后转了转大而黑的眼睛,接着恍然大悟地一笑:

“哦,是小轩啊,唉,瞧你,都不早点说,差点没认出来。”

宁明轩点头笑了笑,“是是是。”

接着,邋遢男人提着灯笼走到颜承和卓歌面前,“你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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