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队长,喝口水吧。”
短女人将水壶递给走在前面的男人。
男人拿过水壶晃了晃,又将水壶递给女人,“不用了。”
炙热的阳光烘烤大地,脚下的沙子已经有了热度,这些天磨出来的水泡烂了又长好,然后又烂,直到整个脚底生了一层茧子,这才好受些。
连他都这样,更不用说别人了。
但男人没有办法,他只能用高强度的赶路麻痹下属的神经。
这样他们才没有精力想别的……无论是绝望还是希望。
不过走了一夜,是该休息一下了。
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军人,只是一群在沙漠训练的实习兵。
死了一大半人,现在只剩下他们了,不知道明天与死亡哪一个先来。
前面出现了一棵树,孤零零地伫立在沙漠里,分叉密集,通身呈现土黄色,树干粗壮,整体像一把巨大的扫帚。
箭袋树,一种树芦荟,生长在炎热干燥的沙漠里。
名字来源是因为当地人喜欢割下它的枝干,做成装箭的袋子。
现在它出现在这里,像是沙漠里的路引。
树冠下生了几丛杂草,也是一副快要枯死的模样,像人一样。
男人转过身,露出一张坚毅冷硬的脸,轮廓线条清晰地如同石刻,清爽的寸头让刚刚二十七岁的他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大家原地休息,补充体力。”
他向他的队员下达了命令,队员训练有素地搭建帐篷,抵挡沙漠里无处不在的炎热,一个手拿望远镜的男人主动去前方探查。
这是一支二十几人的小队,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清一色的白制服黑领带,每个人都配备黑色冲锋枪,防备沙漠里的可怕怪物。
队伍多为精壮男人,只有短女人一位年轻女性。
她叫叶云,队长叫张远山,他们已经在沙漠里跋涉了十三天。
叶云检查了物资,单独向张远山汇报情况。
张远山正靠在箭袋树上抽烟,眼神缥缈。
白色的烟雾袅袅升起,又往远处散去,像是云雾。
他抽的是那种名贵的香烟,叫做pa11ma11,烟味浓厚,入口后有一丝咖啡的味道。现在的情况下咖啡是不可能了,但香烟无异于穿肠毒药。
他清楚这一点,抽了一口就咳起来,干咳。
平息过后,他开始抽第二口。第二口要平缓得多。
但还是毒药,带走你肺部仅剩的水分,留下的只有干渴。
抽到第三口的时候,他将香烟小心地封存起来,这是他仅有的奢侈。
叶云站在他身边沉默不语,直到他抬起眼来看她。
“队长,食物与水……都不够了。”
“猜到了。还能撑几天?”
“最多三天。”
“三天。”张远山笑了笑,苦笑。
他闭上眼,“叶云,你知道的,我们起码还需要三十天。”
“足够。”
听到叶云坚定的回答,张远山诧异睁眼,用眼神示意她解释。
叶云的声音平静无波,“队长,我们有二十一个人。”
张远山没明白她的意思,人多力量大是不假,但人多消耗也多,二十一个人的吃饭喝水都是问题,他们支撑到现在已经很艰难了。……
张远山没明白她的意思,人多力量大是不假,但人多消耗也多,二十一个人的吃饭喝水都是问题,他们支撑到现在已经很艰难了。
“所以?”他问。
宋阮宁祁川宋阮宁祁川祁川宋阮宁祁川宋阮宁...
下山改命和复仇的陈歌,偶然间与美女总裁发生了不可描述。这如果让自己五位严厉的师姐知道自己刚下山就,还不一个个轮流把他挂在树上混合殴打!更何况,自己可是有未婚妻的男人!爷爷,我第一次已经给他了,所以我非他不嫁!陈歌的脸色逐渐惨白,这妞,不会讹上自己了吧!...
作为曾经的京剧第一名伶,林谦一朝醒来,现自己浑身是血,手里被塞了一把破吉他,还要去参加一场地下摇滚比赛他整个人都不好了,还能咋的,凑合上呗。谁料一不小心,就唱成了开创古典京剧与现代摇滚融合的先锋,一不小心,就把整个流行音乐界给征服了。重生之第一名伶...
一千年前,清虚真人路过地球的时候,见到一个资质极佳的小女孩,有些可惜这么好的资质生在地球,便收为了徒弟,带去了修仙界。一千年后,渡劫大佬升仙,小徒弟李清琳凭借着良好的资质和资源修炼到了渡劫。渡劫,与天同寿。再进一步便是升仙。李清琳却不屑,升仙又有何用,去到仙界不过是最低等仙人。现在已经与天同寿了,何苦还为难自己。小修仙归来的千岁小祖宗恋爱了...
无论我们在生命中遭遇什么,只要你能遇见一个好人在你最黑暗的时候给你希望,在你最痛苦的时候给你扶持,你的人生就将被改写你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