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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那个人是魔主,于平日里对所有人都高高在上、以风度和优雅著称的参无忧而言,也是一大冲击。

  而就在他临出门,林藏却不死心地又补了一句,慢悠悠道,“白衣素淡,参大人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不如试试其他颜色,没准更能凸显气质呢。”

  参无忧脚步停滞,但也只是一瞬,他根本没有停留,只当没有听到,脚步迈得更快,很快人影便从这里消失了。

  等他走后,林藏才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想拿我当刀使,做梦呢?”

  在小说中便是这样,血族人界魔界通吃,参无忧运筹帷幄,素来将人间视作一片肥地,时刻都想着占领。

  而人、魔两界的展却自有规律,血族特殊,可以饮血修炼,但其他的魔族,却只能依靠魔息提升修为,魔息是魔界特有,在人间极为稀薄,人间亦然,处处都是充盈的灵力,根本不适合魔物生存。

  人间对魔物如此恐惧,说白了,主要是血族这一支在外扩张,还有那些修炼邪术的半魔造成的。

  在原主的记忆中,长、卿两族还在的时候,他就没少给参无忧擦过屁股。

  在人间扩张势力有什么作用?

  不过是给参无忧空涨势力,对于魔界本身,可没有半点好处。

  而且在《覆仙》主线上,前期作者就是利用这一点误导读者,让他们误以为灭害长、卿两家的乃是魔界之人,在前期几次三番制造矛盾,让许语天和长秋黎在误会中相处……

  呸呸呸!

  这次他坚决不可能让他们有任何交集。

  “你说他坏不坏?”林藏揉着长秋黎的脸蛋,趁机教育,“像这种坏蛋,在人间有很多,不论大人和小孩儿,一定要离他们远远的。”

  “还有那种特别喜欢装可怜的、衣服都不好好穿的,全都是坏心眼,特别坏。”

  “听到了吗?”

  长秋黎轻顿,歪了歪脑袋。

  在林藏希冀的目光中,他敛眸,用嘴巴碰了碰他的脸颊。

  知道了。

  很快几天过去,在林藏将附近鲜的吃食都尝了个遍的时候,参无忧也带着探秘函过来了。

  这次,他没有穿白衣,而是穿了一身的红衣。

  不知是不是他故意,那一身衣服远远看去,总有些古怪,虽然不至于丑,但与他的气质截然不符,辣眼睛得很。

  林藏目的达到,自然不会打自己的脸,由衷行骗,“不错,这红衣很衬你。”

  参无忧唇角抽了抽,决定无视他的话,只道,“主子,沅大人最近一直在联系我,说主子离开魔界后,他便收不到您的消息,想让我为他带个信给您。”

  啊,那个便宜舅舅。

  他又忘了。

  林藏道:“近几日忙,忘了与舅舅说我坐落在何处,之后我会联系他,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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