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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刘琅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到姥姥家去玩,那种放飞自己的感觉绝对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即便是在他近四十年的人生中,那种愉快的回忆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代替。
刘琅的姥姥家是在农村,说是农村,其实只能算是郊区,距离刘琅的家不过六七公里左右,可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大搞城市建设,连最宽阔的马路也不过十几米宽,而且还都是土路,在路旁站上半天也看不到一辆汽车经过,在这样的路上骑自行车,要是天气好的时候还好些,可要是坏天气,那就悲惨了。
前几天阜城刚刚下过雪,几天过去,路上依旧有很厚的积雪,毕竟这个时代可没有义务除雪的说法。
刘琅的父亲骑着那将永久二八自行车,母亲则是抱着刘琅坐在后座上,这一路行来先是经过了满是积雪的道路,后来出了城区后道路越来越窄,最后只有三四米宽,而是这条道穿过一片泥泽,要是在夏天,两旁都是半米多高的荒草,泥泽的深处还能看见很多坟头,要是晚上没人敢走这条路。
过了这片泥泽后还要经过一座十几米长的铁桥,下面是一条已经冰封了的溪流,上面还有不少人在冰上玩耍,过了这座桥后再走上一公里才能看到一座座低矮的房子,而刘琅的姥姥家就住在这里。
从刘琅家到姥姥家,短短六七公里的距离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有时上坡刘琅的父亲骑不动还要母亲下来帮忙,这一路走来几乎用跋山涉水来形容也不为过,待到走进姥姥家的院子,刘琅的父母都是大汗淋漓,额头上的汗水在寒冷的空气中都蒸腾出雾气来。
“我的大外孙来了!”
姥姥和姥爷从屋子里迎了出来,后面跟着刘琅的大舅、大舅妈、二舅、三舅、老舅、二姨和老姨,对了,还有大舅的儿子和女儿加上一条土狗也跟了过来。
姥姥和姥爷也是多子多孙,一共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刘琅的母亲家中排行老二,也是现在唯一一位城市户口的城镇职工。
“大姐,姐夫你们来了,快,进屋暖和暖和!”
才十三岁的老姨第一个窜到跟前,接过大姐手里拿着的年货。
“让我看看这个天才大外甥!”
二舅接过大姐怀里抱着的刘琅。
“二舅好!”
之前这些舅舅和姨们都进过城去看了刘琅,刘琅开口就问好也不算是太过突兀了。
“哎呀!不到一岁就能叫二舅好了,小家伙,认识我吗?”
其他几位立刻凑了过来。
“大舅、三舅、老舅、二姨老姨你们好!”
刘琅马上就来了个集体招呼。
“哈哈,真是个天才,真是个天才呀!”
大家听了顿时哈哈大笑。
进了屋,热气顿时扑面而来,一家人围着刘琅一家人寒暄一阵后就开始了各自的“工作”。
大舅二舅拉着刘琅的父亲坐在炕稍支起了一张炕桌开始打扑克,三舅老舅两人在后面扒眼,刘琅的姥爷则是带上花镜在一旁用扑克开始给来年的年景“算卦”,至于那些女眷们则开始为午餐做准备。
而刘琅则坐在土炕上,这种感受他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有体会到了。
姥姥家的土炕可是太大了,能容得下七八个人睡觉,要是挤些,就是十个人也能躺下,刘琅这样的小孩子都能在炕上跑了,在前世,一直到刘琅上大学时姥姥家都是住在这栋土房子里,虽然低矮简陋,可是透过窗户就能看到外面的一个大园子,现在是冬天,园子里什么都没有,可要是到了春天,这个园子就会被姥姥姥爷种上各种蔬菜水果,什么葱、茄子、西红柿、黄瓜、梨、山楂、大枣等等,到了秋天,一园子都是丰收的景象,这里便成为刘琅的乐园,每次来都要摘上不少的瓜果。
不过刘琅最喜欢的还是夏天,小时候一到暑假,刘琅就住在姥姥家,天天和周围的一群年纪差不多的孩子疯玩,到河里摸鱼,到林子里采蘑菇,有时在山上还能看到野兔子,一帮半大孩子就会围追堵截,一天下来所有孩子都变成了土驴一般,累地像个死狗,睡一觉后第二天又生龙活虎。
刘琅之所以会喜欢待在姥姥家,一来是因为这里有山有水,不是城市所能比的,二来,做为独生子,从小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孤独感,在城里居住,周围没有一个和自己一般大的兄弟姐妹,而在姥姥家里刘琅,终于找到了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
大舅家的大哥和大姐不过比自己大上四五岁,勉强算是同龄吧,这两个家伙现在还是傻头傻脑,看着刘琅这个表弟也不吭声,小孩子嘛,第一次见到生人还有些拘谨。
“大哥大姐,过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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