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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说:“等你的伤好了,就来北京找我玩,到时候环球影城就能玩儿了,你不是喜欢《哈利波特》嘛?”
“好,一定,”漆浩说道,“你来成都了一定要找我,我给你做川菜。”
“嗯,一定!”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这天,我和漆浩的约定就这么诞生了。
站在村口送走了Frank一行的车,我将手里鲜的草杆揪成了两半,几分钟前没对他说什么告别感言,只说了:“注意安全,让司机别开太快,这山上的路不太好。”
“嗯,我们会注意的。”
“好了,走吧,再见。”我当时的表情一定不太讨人喜欢,而Frank呢,一直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说:“北京见ethan.”
我没有应答,只是在他上车前对他挥了挥手,是否真的北京见的确是未知数,毕竟就算回了家,我也没理由特地去见他。
他也一样。
汽车驶出了我的视野,这里雨水充沛,因此,山间的土壤永远是潮湿的,踩上去松软,植物能生长得比北方高大,森林也比北方茂密太多。
再一个下了薄雾的早晨,我完成了在这里要做的全部事情,然后,打算独自离开,又给学生们买了一批图书和乐器,租了车运过来,然后,我还给以后的漆浩留了一封信,塞进了他锁住的抽屉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会再回来看看的。
然后,我步行很久去坐公共汽车,到了县城又转车去市区,再去机场赶飞往北京的航班。
离开了那里,我仍旧记得那天清晨凉爽的雾气,记得那天夜里点了篝火的音乐节,记得我和学生们合唱的一歌,记得蝉鸣和鸟叫。
永远记得,我的二十三岁生日在夜色中被庆祝。
几天后,和一位一直要好的朋友去了带露台的酒吧,我站在栏杆后面吹风,觉得我像变了个人。
我势单力薄,当然没办法拯救世界,但过去的几十天里,我竭尽全力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我跟朋友说:“我这口气算是缓过来了。”
“去哪儿了?”他问。
“去山里,”我说,“歌写好了,还不止一,和前任重逢了,度过了很奇妙的几天,虽然没和好,但好像和解了,不会再赌气,也不会再痛苦了。”
“哪个前任,德国人吗?”
“对,”我深吸了一口气,吞下半口冰透的酒,说道,“我和他好像……这下子好像真的分开了,连责怪和埋怨都没了。”
“感觉空荡荡的吗?”
我想了想,还是点了两下头,我说:“像是到了第二辈子,只是我们还都记得上辈子的事情。”
酒杯里被削得圆润的冰块和液体一起滑动,我说我觉得这里的风不够大。
第71章
(FR.hi1de·Frank)
六月,北京变热了,我买了一束花带回去,亲自挑选的向日葵和德国鸢尾。
到家的时候才六点多,洗手台花瓶里那朵水养的玫瑰早就干掉了,我把干花倒掉,又将浅蓝色的玻璃器皿洗干净。
野泽搬家了,租了一间更小的房子,他有时候会过来住,如果下了班来不及,就去租的房子住,那间房子虽然面积小,但对一个人来说肯定足够,我去过一次,原木色的装修,总体来说是崭的。
他今天来了我家,买了一条鲳鱼,拎在水产市场特有的厚实塑料袋里,于是,家门口的风都戴上了鲜的鱼腥味。
“我做蒸鱼吃。”野泽说道。
我才把鸢尾插进花瓶里,蓝色玻璃,白色花瓣,点缀着乳白色陶瓷制的洗手台,而粗犷的向日葵枝干适合更大的容器,于是我在客厅里找了一只装饰用的陶罐。
“七点之前就赶回来……你怎么做到的?”我问。
野泽把鱼拎进了厨房,他说:“我掐着时间下班,一秒钟都不多待,坐地铁,步行的部分都是一路狂奔,经过市场的时候去买了鱼,但其实没那么鲜,早晨的才鲜。”
看得出来他有多着急,因为进屋几分钟了还在重重地喘气,我说:“我买了花,向日葵,没有砍掉花杆,这样最好看了。”
“要是我们有一个院子就好了,可以自己种花,喜欢的花都可以种。”野泽站在一旁,看我摆弄着高大的向日葵。
我忽然接话,说:“我以后想买一座别墅,不在北京,而是在风景更好的地方,人很少,那样的话……什么都可以种。”
转过脸看向野泽,现他正因为我的话点头,他咬着嘴角,眼底的喜悦难以隐藏,他的视线落在向日葵上,却伸出双手抓住了我的手腕。
许久了,说了很轻的一句:“我很……向往。”
“我也很向往。”
我的左手落在了他的手上,两个人静默地站立着看花,不知道这几朵向日葵到什么时候会干枯衰败,不知道向日葵在对方心里代表什么。
对我来说,向日葵就是年轻恣意的态度,是自然与天真,以及引人注目的热情。
有鲜红的血“啪嗒啪嗒”滴落。
腥味晕开,刺目的红色晕开,潮湿也晕开。
我突然从这个噩梦里惊醒了,床头的浅黄色灯光照在眼球上,野泽在旁边一下又一下地推我,说:“醒醒,Frank,醒醒……”
我看向他,然后猛地坐起来,他就那样侧躺在枕头上,盖着他从家里带来的薄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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