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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簪迅取代叶三勇送的银簪,成为叶蓁蓁的新宠。
在她上的第一天,崔大娘就现了,当场就打趣道,“我还当桢哥儿是个傻小子,没想到现在也会买饰讨媳妇的欢心了。”
崔维桢和叶蓁蓁都羞窘得不行,前者是觉得难为情,后者是不好意思,毕竟桢哥儿只给她买了饰,把崔大娘给落下了。
自古婆媳成公敌,就是这么来的。
好在崔大娘慈蔼宽和,打心里希望小两口和和美美,非但没有吃味儿,还从匣子里取出传媳的玉镯给叶蓁蓁带上,笑道,“玉簪和玉镯,才更相配呢。”
如今崔家家境殷实,叶蓁蓁也不用干粗活,即便带上贵重的玉镯也不会显得突兀,这会儿再也没有拒绝的必要了。
她笑眯眯地挽住崔大娘的胳膊,“娘,您是不是觉得,我现在特别稳重可靠,一看就是个明事理的人了。”
当初可就说好了,这镯子等崔大娘觉得她稳重了,再给她戴上的。
“哪里稳重可靠,我看是越来越欢脱了。”
崔大娘笑嗔了她一眼,“等你什么时候给娘生了孙子,还真正是可靠呢。”
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的根子。
再次被催孕的叶蓁蓁卡壳了,脸上慢慢布满红霞,即是尴尬又是害羞,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好在崔维桢拯救了她,“娘,我现在功名未立,蓁蓁年纪又小,孩子的事并不急。”
崔大娘有些遗憾,但也没强求,拉着叶蓁蓁的手开始教导,“桢哥儿说得没错,女人生孩子就像过鬼门关,必须把身子养好才行。当初我年纪小,生了桢哥儿后伤了身体,一直没能给他添个弟弟妹妹,一直引以为憾,蓁儿,你莫要重蹈娘的覆辙。”
所以这才是桢哥儿不与她洞房的缘故吗?
叶蓁蓁心里又暖又涨,感动得眼睛都开始红了,“娘,我一定会好好养好身子,不辜负您和桢哥儿的一片苦心的。”
崔大娘满意地点了点头,对她说道,“桂兰婶已经病愈,家里的活儿也能搭把手,你现在也不用再做家务,好好与桢哥儿习字吧。”
别的不说,崔家的儿媳妇肯定是要习字识礼的。
叶蓁蓁点头,她现在要做的家务并不多,只是在灶房忙活而已,若是桢哥儿想念她的手艺了,有玉秀帮忙,亲自下厨也轻便得很。
没有杂物劳形,叶蓁蓁有更多的时间练习毛笔字和女红了。
兴许是受前世书写习惯的影响,她的毛笔字进展缓慢,但未经泼染的女红手艺可谓是突飞猛进。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多次失败后,她终于完成了愿望,给桢哥儿制作了一个手艺过关的荷包。
荷包是男子样式,墨绿色的绸面绣着君子兰,再往里头填充她亲自调配的香料充作香囊,香味清雅悠远,余韵隽永,如芝如那兰,更具君子气节了。
她献宝似的把香囊送上去,崔维桢果然很喜欢,直接把它挂在腰上了,“这香囊我收下,就当做是玉簪的回礼了。”
虽然价值不等,但是心意是相通。
叶蓁蓁见他没有嫌弃自家拙劣的手艺,心里甜滋滋的,“一只香囊怎么够,桢哥儿,你等着,我会绣更多的香囊,给你每一套衣裳都搭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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