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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打所有下人出去,一个人,在家里的书房门口欣赏落日的四爷,迎来大郡王。
大郡王一只手拎着一坛子酒,踏着夕阳裹着落日的余晖,大步流星地走来。
依照四爷对美酒的挚爱,一眼认出来这是绍兴大户人家埋在地底下十八年的女儿红,眉眼一起笑了开来。
“大哥有好酒想着弟弟,弟弟不胜荣幸。”
“这天底下,配和大哥喝酒的人不多,四弟算一个。”
两个差不多自恋的兄弟相视而笑,大郡王递给他一个酒坛子,四爷拍开上面的封泥,闻了闻,更是乐。
“梅花树下的泥巴味道。”
“就你鼻子灵。”
“谢谢大哥的夸奖。”
“人只要活着,就难免要做一些自己本不愿做的事!”
“……”四爷咳嗽出来,正要打开封口的动作顿住,无语地望着大哥。“喝美酒那,大哥。”
“大哥倒是好奇,什么事情能影响你喝美酒的好心情?”
“那是。”四爷笑了。“再大的烦恼,遇到美酒也没有了。”他打开封口,举着酒坛子对嘴用一口,享受地眯了眯眼,连连夸赞:“好酒好酒。”
这模样,倒有几分魏晋的不羁风流了。
大郡王望着他长开后的俊脸,这般宽袍大袖居家休闲的懒散模样,也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精致贵气。一张懒懒的笑脸,连两道修长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虽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
看得大郡王轻轻摇头,随意坐到一张板凳上,大郡王随意的坐姿也是大马金刀的,两下拍下封泥打开封口,举起来对嘴一气儿猛灌。大郡王喝酒一直是武人豪爽的。
“果然是好酒!”金黄的液体有几滴顺着嘴角流下来,在落日的余晖下熠熠生光,如同大郡王的一双眼睛,遇到美酒的惊喜、和喜欢的四弟一起饮酒的痛快。
四爷因为大哥那藏而不露的英雄气概欣喜,欢声道:“谢谢大哥送来如此好酒。”举起酒坛子,和大哥的酒坛子碰一下,一仰脖子,也是一气。
大郡王望着他孩子气的动作,只笑。
“我记得,康熙二十九年的驼城大战,我腿上中了一箭,偏军中的麻服散不够了,你也是给我一坛子美酒,趁我喝酒的时候不注意,猛地ba出来断箭。”
“大哥好耐力!关羽刮骨疗毒想来也是如此吧。”
“我哪里比得上关羽大英雄?”大郡王矜持地笑笑,脸上有一抹受到生活打击后的成熟稳重。“大哥如今进了兵部,也是一个俗人罢了。人人羡慕的兵部大郡王,其实是一只被卸去了盔甲,收回了兵权,关进笼子里的海东青罢了。”
四爷眼眸一闪,微微一笑:“大哥,飞鸟尽良弓藏,也是对弓的爱护。”……
四爷眼眸一闪,微微一笑:“大哥,飞鸟尽良弓藏,也是对弓的爱护。”
“是啊。”大郡王苦涩一笑,举起来酒坛子,又是一气猛灌。
仗没得打了,难道要这个占据长子名分的儿子,继续掌握兵权?万一他是李世民来一个玄武门那?就算这个长子对老父亲孝顺,老父亲年龄大了不知道哪一天百年了,难道要皇太子登基后第一个打杀了他夺权?不若老父亲自己下这个狠手。
坐拥江山的皇家兄弟父子啊。兄弟两个相视一笑,再碰一下,继续饮酒。
大郡王半醉了,举目望着天边火红的晚霞,只剩下一个小角的红太阳,对四弟醉醺醺地一笑:“有时候,人真的该多喝喝酒,喝一个醉。酒最大的好处,就是它能让你忘记很多想也没有用的事。”
同样半醉的四爷,迷瞪瞪地一眨眼,朗声笑道:“我们来喝酒。”
“喝酒!”
人生在世,有一个知道你心烦要喝酒的兄弟,在家里坐好等着你拎酒而来,陪你大醉一场,这是多么大的幸福。
此刻大郡王倍感幸福。
仰着脖子突起的喉结滚动,大口大口地喝酒,一滴热泪无声无息地滴落到古铜色的面颊,流到酒坛子里,一起“咕咚咕咚”喝进肚子里。
大郡王康熙十一年生人,现在奔三了,浑身每一个毛孔都透着成熟男子的性感魅力,西洋传教士们夸他是,大清国最英俊迷人的军人。
四爷躺着他对面的躺椅上,看着,脸上的笑容越大,眼里也浮现一抹笑意。
黄金般的童年,甜蜜的往事,就连往日的痛苦,现在都己变得很甜蜜。原来生命竟是如此可爱,人们为什么偏偏总是要等到垂死时才知珍惜?
可这就是人啊。
曾经一度他也纠结在里头,在临死之际唯一庆幸的是,自己短短的五十八年没有浪费一天,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酒意渐浓,大郡王虎目里的雾也更浓。他朦胧醉眼望着四弟亮晶晶的双眼,一团雾地看不清。可能是因为他四弟这宅子修的太好,夜里水汽弥漫,夜雾上来,所以永远能保持它的神秘。
四弟的人是不是也一样?要看到他风流不羁下的坦诚相待并不难,要看到他的心也许就很不容易了。
又喝了杯酒,他忽然问:“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想找办法,卸去郡王的身份?自污?失礼、不敬……多的是方法。”
四爷道:“因为汗阿玛和皇太子会认为你也学会用心机了,更防备你了。”
大郡王笑了:“每个人都这么想,众所周知大郡王是粗人一个。其实……我真正的想法有多么疯狂,只怕连你也想不到。”
四爷道:“我也想不到。”
大郡王道:“你也想不到。”
四爷继续开始喝酒。……
四爷继续开始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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