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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热天里,本是没有任何心情去做一些体力活动的。
可是老谢的心,被刚才街上的一幕吓破了胆。
人在被惊吓过后的反应不一,老付选择了女友良子。
良子是她的艺名,她的真名叫王小萍。
回到家里,老谢一声不吭,上来就与良子一番折腾之后,以此确认自己还是活着的。
呼吸急促,汗水附着在皮肤上,黏糊糊的真实,真实的活着真好。
那一滩凝固在地上的血,一直停留在他的脑海里,一滩黑糊糊的血。
不,那血起初还是鲜红色的,只是很快就变成了黑糊糊的颜色。
鲜红变成红黑,是被沥青路面烫的,被阳光烤的。
血遇到空气产生化学反应?所以血害怕光。
那个女人到底是死是活,不得而知,但是老谢确认她定是死了的,否则他的心不会跳的这样快。
他带着这样的心跳,回到家里,看到了被热天折磨的,黏糊糊的女友。
他开始与这个鲜活的女人,纠缠起来。好让自己的心跳更加度。
良子对他突如其来的兴致,整的一头雾水:“大热天的,你没事吧?冰棍呢?”
老谢一句话不说把良子推在凉席上,良子嘟囔着:“神经病啊你。”
不知怎么老谢的力气,突然大了好多倍,他如同握一只受伤的小鸟一样,把她按在凉席上动弹不得。
整个过程老谢一句话没说,完事儿后老谢望着天花板呆。
良子也累到虚脱,她虽然奇怪,到底是什么刺激到了老谢,只是此刻的她,也同样没有力气,再去追问什么了,先躺一会儿再说。
两个人都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老谢看天花板上的灯,良子也是在看那盏灯,一盏过时的水晶灯。
两个人一言不语。那灯好像变成了一个人。
水晶灯上面明显有了一层污渍,那是世间的尘垢,清除起来很是麻烦。
再加上水晶灯跟一团毒瘤一样,就更难了。
老谢不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选这种款式,回想起来,好像是流行。
市面上大多都是这样灯,选灯跟选女人一样,大多数是什么,就选什么。这样稳当,不会冒犯。
一会儿老谢起身穿好衣服,去厨房找水喝。他把一杯水递给良子说:“喝水。”
良子接过水问他:“我爸过几天生日,要你写的字写了没?”
老谢恍过神来:“哎呀!忘的这一个干净,今晚写。”
“我的事你从来没有放心上,随便一个阿猫阿狗跟你要字,你都激动的睡不着觉。”
谢子临:“阿猫阿狗是外人,对外人当然要客气。我们这不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会我就开工。给老丈人写大鹅。你爸为啥偏偏要鹅字呢?”
良子:“不知道,他属鸡的,是不是因为这个?”
谢子临的脸上,浓浓的满足感,悠然的说:“鸡跟鹅,差的太远,可又都是家禽。你爸喜欢家禽。”
良子:“王羲之的一笔鹅,你们都写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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