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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经历过数次理性分析得出的结果,否则他无法解释这段友情的延续。他早已预见他们总会在人生的某个点上分道扬镳,因为他们各方面的差异实在太大,可是他从没想到,先退出“好友游戏”的那个人会是东方英才。那个总是软弱的躲在他背后,依靠他去解决问题的东方英才,从哪里得到了独立的勇气?仅仅因为外表的改变这种浅薄的理由?哪怕这个改变也是得益于他?他为自己高估了对方而感到生气。按照世俗常规的眼光来看,对方这种行为叫做“卑鄙”,按他自己的评价,这种行为叫做“愚蠢”。他从不介意是不是被对方利用,即使从小到大他们的关系都确实有这个成分,也是他授权允许的。他愿意给,对方才能得到,否则东方英才从他这里将会一无所得,无论物质还是情感上。他待在一个安全的高度享受着友情,直到那个愚蠢的家伙差点意外自杀为止。那短暂的几分钟里,他的确乱了阵脚,他被人妒忌的高智商和高控制力差点一起失灵。他毕竟是人,不是什么完美的机器,他既然容许了这位朋友的存在,并且已经容许了这么久,那份友情的重量不言而喻。他有些失控了,不惜玩起了小诡计,把对方从合适的距离拉近,牢牢栓在自己看得见的地方。他对这份友情的紧张程度,很难找到一个贴切的比喻,姑且用“心爱的小狗”来形容比较好理解。是的,作为朋友,他喜欢东方英才,但从没把对方跟自己放在一个天平上。从家庭出身到后天培养,从外表到智商,他们最初的就是天与地,这是再清楚不过的现实。大多数正常人都会喜爱亲自养大的小狗,也能够理智而富有感情的善待那只小狗,当它走失或者死亡的时候,会伤心和哭泣,但绝不会认为那只小狗比自己更加重要。短则几天、多则几年,人们就会淡忘悲伤,养一只新的小狗。更严重一点的,当他发现自己仍然留恋那只死狗,以至于无法接受任何替代物,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他会从此拒绝再养狗。当然,从这件事上,他也再次印证了自己身为“常人”的那部分——他的自控能力下降,对他人的控制欲却增强了,他并不讨厌这种转变,甚至有点喜欢这样的自己。可是,他没有想到,当他开始欣赏自己这种人性化的转变时,东方英才就像吃错药了一样,开始对他避而远之。这是要干什么?还是对方真的谈恋爱了?这么快……那也难说。他回想起自己少年时就收到过很多情书,至今也有不少女孩子主动放下身段热辣的追求他,以东方英才的那点自控力,有女孩子示好铁定会受宠若惊吧?他紧抿起嘴角严肃思考了好几分钟,决定这周末去堵人。给三分颜色就想开染坊,说的就是东方英才这种可气的小人吧。要把对方随手丢弃,目前的他做不到,心里的鄙夷是真实的,想念同样也是真实的。那个家伙……是他唯一从小玩到大的陪伴者。用惯了的那个茶杯,已经旧到掉色,但是他一直没有更换,习惯是种可怕又温暖的事。它甚至摔过一次,杯盖上有了个丑陋的缺口,有时还会划伤他的手指,他也都沉默的容忍下来。只要它还能修补,他始终会习惯用它的,除非它真的有一天彻底摔碎。周六早上八点不到,卢启达没有先打电话就突然袭击了。东方英才睡眼惺忪地站在门口往外一瞄,睡意立刻飞到九霄云外。“开门,我知道你还沒起床!”卢启达很清楚这一点,东方英才从小就是个睡虫。如果遇上节假日,都是睡掉一整个上午,卢启达曾经许多次把他从床上挖起来过。“哦……”东方英才在女性客户面前的自信全部跑光了,表情紧张地拉开门,只要一看到卢启达,他就会自动矮上一截,乖乖听从对方的任何指示。从前那是轻松和自然的,可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怨恨自己这一点,越是这样,阿达肯定越看不起他。上次被骂的话一直留在他的心底,“小人得志”的他已经被阿达彻底讨厌了吧。卢启达脸上沒什么表情,跨进门里的姿态比东方英才更像主人,换了鞋直接走到沙发那里坐下,对站在沙发旁的东方英才摆一下手,“坐。”东方英才老老实实地点头坐下,半晌才回过神来,“啊……阿……启达,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我好像没有……”卢启达看着他的眼神完全是压倒性的,威严中带着一点淡淡的不悦,“你确定,没有跟我说过?”“呃……可能我说过!我记性不好,忘记了……那个……你今天怎么有空来看我?呃……我请你去吃法国餐吧,我说过要请的。”东方英才窘迫地寻找着话题,他哪里敢承认自己根本没有把这个新住处告诉阿达。阿达果然是神通广大,他还是不要想对方怎么找到他的了,多花时间想一下,怎么才能让阿达不再那么讨厌他。卢启达逼视着垂下头的东方英才,心里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十分澎湃,“后生可畏周一回到公司,东方英才干劲十足。前天与阿达的见面,又让他深刻感觉到两人间莫大的差距。即使他的着装跟阿达身上的牌子一样,发型也是在同一家剪的,可到了法国餐厅正式用餐的时候,对方是不紧不慢的从容,而他却是紧张的做着每一个步骤。这让他倍觉沮丧,更别说回答对方问话时也是错漏百出,似乎总不能挺直腰杆,莫名其妙的一阵心虚,就像做了什么对不起阿达的事情一样。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过是心急了一点,想要加快十倍百倍的步调去追上阿达。他对自己这么说着,次数一多也就深信不疑了,总之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要对阿达摇尾乞怜,而是早日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吧?阿达过去就一直那么说,男人一定要有事业,而且也是身体力行的。阿达现在还没有毕业,就已经买了房子和车,这些让他望尘莫及的事对他来说是痛苦也是激励。公司里响彻的口号听来鼓舞人心,每一条都能刺激他亢奋的神经。“保险不是人干的,是人才干的!”“百万不是梦,十万刚起步!”“你只要想发财,那你就能发财。关键在于你想不想!”是的,金钱对他那么重要,那是能够最大程度证明一个男人成功的方式。他握紧拳头野心勃勃地站起来,提着越来越重的公文包走向门外。接下来他要干的事也算不上卑鄙,顶多是替那位同事亡羊补牢。那个比他还要菜鸟,跟他一样是见习业务员的应届生,有一个谈了好多天都签不下来的公司客户,年龄相近的同事只能拉着他诉苦,还请他一起到对方公司拜访过。又一个礼拜过去了,这个单还是没有能签下来,他终于忍不住想取而代之。这不能怪他,做业务本来就各凭本事,占着潜在客户却搞不定才是浪费资源。他顶着烈日又犹豫了几分钟,总算做完心理建设,站在街边招来了计程车。持续不懈的努力了几天,周四的下午他终于签到那张保单。客户的评价让他对那位菜鸟同事又少了几分抱歉——现在出来做事,就是要你这样的人,舍得下功夫,也舍得给好处,呵呵,以后还的是机会给你。他怀里揣着保单,心跳得非常快,回公司的路上整个人都陷在惊喜和害怕的情绪中。对着业务主任满面油光的笑容,他心神不宁的暗示了一下自己所用的手段,已到中年的业务主任拍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的指示道:“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他稍稍咀嚼了一下,然后安心了,接着听到更好的事,“英才啊,你表现很突出嘛,见习期提前结束,恭喜你,从下周开始就是正式业务员了,好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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