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章 十八 变异(第1页)

燃烧峡谷,这个地名好象很熟悉。

千夜回想许久,才终于想起来在哪里听过这个地方。

燃烧峡谷距离黄泉训练营不远,里面生活着大量晶石蜥蜴。这种生着六只脚的爬行怪物身长可达五米,是名符其实的庞然大物。它们身上的晶石是制造原力枪的重要原料之一。

黄泉训练营的毕业标准,就是能够独自猎杀一头晶石蜥蜴,并且把晶石采收回来。对于通常只拿着标配匕的学员来说,想要击杀一头二级实力的巨蜥谈何容易?毕业考试也是黄泉训练营高损耗率的一环。

另一方面,晶石蜥蜴喜欢肉食,所以也是训练营处理各种尸体的最佳场地。

一想起燃烧峡谷,千夜遽然一惊,立刻本能地大叫“不!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放我下来!”

他突然坐起,这才现居然是一个梦。这一年多,他每晚都会在恶梦中醒来,以至有时候都会分不清是真实还是幻境。

千夜向周围望去,看到还是深夜,自己依然身处在垃圾场。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正咬着自己的脚,并且在用力拖拽。

千夜随手抓起一块坚硬的金属零件,使劲抛出,正中野狗鼻子,砸得那只畜生一声哀鸣,夹着尾巴逃了。

他动了动,只觉得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胸口更是稍有动作就会撕裂般地剧痛。他先检视了一下身上的伤势,现左臂断了,而且胸前肋骨也断了大半,身上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伤口。

不过意外的是,他的伤势比想象中轻太多了。断裂的骨头都自动对接在一起,而且已经有重新生长的迹象。外伤也不再流血,许多小的切割伤则已经全都收了口。

在身体里,千夜感觉到雄浑的生命力正滚滚流动。除了骨头还没有完全长好,身体状态居然是出人意料的好,而且之前战斗到一半时就泛上来的嗜血饥渴也似乎消失了。

千夜忽然在颈侧摸到了两个深深的伤口,表情一下就凝固。

怎么又被血族给咬了?

但是他随即就释然了,咬一次和咬两次又有什么区别?反正早就被污染了。可是指尖传来的味道却又让千夜的心一沉!

那是一种带着淡淡清香的味道,十分熟悉,是夜瞳的味道!

至此一切疑点都有了答案,夜瞳不光是血族,还是非同一般的上位血族。

夜瞳的特殊能力,居然可以把所有属于血族的特征都隐藏起来,看上去就和人类没什么区别,连体温都保持在正常人类的程度。

无论是千夜直接接触检查她的身体,还是在战术瞄准镜的视野中,都看不出一个正常血族应有的反应。这真是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能力。

自己竟然和一名上位血族联手,杀了一个爵位血族和一头精英狼人?千夜此时心情异常复杂,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遗憾。

夜瞳是他来到永夜大6后,第一个联手作战的伙伴。之前夜瞳折返进入垃圾场的时候,千夜的心脏确实用力跳动了一下,那时他甚至还曾有过强烈的感动。在千夜被击飞前,看到的是夜瞳正被狼族和血族联手包围,形势危急。

就算现在已经确认了夜瞳是血族,千夜现自己对她还是恨不起来。不为别的,就为了她毅然返身,和自己共同面对强大到不可战胜的敌人。

既然她能吸自己的血,那就能够继续活下去吧?千夜想着。

冰冷的夜风吹过,带着一成不变的腐朽气息。千夜甩了甩头,抛开太多凌乱无用的思绪,他忽然感觉到手腕处有些异样,抬起一看,那里居然还有两个齿孔!

千夜皱了皱眉,伸手抹了抹,指尖传来一股诡异的甜香,不管味道多么好闻,都改变不了那是另一个血族留下吸血痕迹。

竟然是,血宴?千夜心中浮上这个词。

血宴是血族一种相当正式的仪式。

其实真正的血族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喜欢咬人,战时对鲜血的渴求更多的是为了补充力量和恢复伤势,就像人类用各种军方兴奋剂提振战力一样。

曰常血族把鲜血进食视为很神圣的事情,那是他们与始祖沟通,以承继更多鲜血之力的私人时间。因此除了血宴,他们从不与其他族人共同享用猎物。

血宴相当于人类的沙龙社交,代表着参与方之间亲密的关系、友好的立场、互相的信任等等。至于血宴主食,那个人类,多是符合吸血鬼的美食主义,鲜血的味道特别好,或者身份特殊以及足够强大。

千夜忽然抬头,望着血色的圆月,笑起来,自语道“我居然有资格做血宴的主菜了!”

热门小说推荐
骑砍2霸主之路

骑砍2霸主之路

简介关于骑砍2霸主之路男主穿越到骑砍2的卡拉迪亚大6,从一个流浪乞丐开始起家,地主家里打过工当过土匪跑过商,一路跌跌撞撞成长为卡拉迪亚大6上天命之子。故事没有主线,就只是主角在卡拉迪亚摸爬打滚一路奋斗的故事。...

有没有一种可能魔族公主是个男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魔族公主是个男人

简介关于有没有一种可能魔族公主是个男人童年时候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少年,奇迹般的被一个老哑巴给救下来了。成年之后爷俩相依为命靠着捡垃圾和收废品度日的他,秉着这辈子就这样时候老父亲般的老哑巴再次从阎王爷手下将差点被车撞死的他救了下来,哪怕那时候他双腿尽废心脏停止。那次之后深知自己这个老父亲不是寻常人的青年,对他和这个世界产生了极为浓郁的恐惧与向往。直到老哑巴在一个夜晚将一尊黑色石塔与一柄幽兰巨镰从地里刨出来时候,他的人生彻底崩坏了。(简介无力,作者是笨蛋另外本书变嫁。)...

假装至高在诸天

假装至高在诸天

被一群疯子坑的穿越,现在成了越时间和生死空间的主人,问题是随着进来的人越来越强,我有点慌,他们会不会现我是假装的那个?假装至高在诸天...

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叶沉穿成了小说中的大反派富二代,本想大展身手教男主重新做人,改写剧情。然而,事情有些不对劲。这阶段似乎是小说未开始前的高中时期,正在乡下读高中的男主就没遇到反派的机会啊。既然这样,那他就主动出击,提前去找男主。但是,高中时期的大反派为什么会是个病秧子?好在他手握系统,这些问题并不要紧。要紧的是高冷校花在他面前,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大佬在星际养崽修荒星赚钱钱

大佬在星际养崽修荒星赚钱钱

搞科研把自己作死的屠优优,灵魂穿到星际被判流放的同名十六岁少女身上,身边还带了个奶团子。少女带着捡来的孩子,孤零零流放到废弃星球服役。身为科研大佬,她不怕,撸起袖子把这废星变成宝地。突然有一天,一架小型飞行器轰然坠落而下,连滚带爬出来一个满身是伤的人。正在欢快种田的屠优优和咪咪疑惑看着这有趣一幕,‘轰’的一声,那艘从天而降的小飞行器轰然爆炸。大小两人相视眨眨眼,小心翼翼靠近狼狈不堪的家伙。他们默契的没说话,但内心的想法彼此都清楚。又掉下一个免费劳动力。只是,画风突变,那人一见屠优优,就激动的抓住她我可算找到你了,那个孩子呢?屠优优什么孩子?咪咪优优妈妈,你怕不是当人家瞎子。男人当年我在雀羽星给你的那个孩子,让我见见他,临死前,我得告诉他自己的身世。没多久,这颗废星上多了一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成天追着屠优优优优,我是咪咪的亲叔叔,让我们一起培养咪咪成长。没你我也能培养他,实在不行你带着他走。咪咪我要跟着优优妈妈。屠优优转身忙去了。咪咪送小叔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快步跟上去优优妈妈,你若不喜欢,咱就找机会把他送走。刘经略...

完美避坑的大师兄美滋滋

完美避坑的大师兄美滋滋

听说穿成师尊或是师兄都是高危职业,倒霉的白卷儿偏不信这个邪!凭着自己过往读书的经验,只要完美避坑,拒绝傻白甜,停止男主过度脑补,努力躲开女主光环,爱情的度就赶不上自己躲闪的脚步。加油!今天又是为门派拼搏奋斗的一天!开心!完美避坑的大师兄美滋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