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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挑衅者(第1页)

Ajokenevergainsanenemybutlosesafriend.戏谑不能化敌为友,只能使人失去朋友。——联邦谚语

“早安!沃克先生……”

“早……”

一路上遇见熟人,约翰都会淡淡的扶帽点头打着招呼。

这辈子虽然性格冷淡了点,但是该有的礼节却一点不缺,这是身为未来贵族管家的本能。

这个世界联邦语言习俗里好像没有说长不说副的说法,但是那个意思相比也是有的,一路上遇见打招呼的人都是称他警长或者姓氏带先生,并没有人故意在警长前加上副的称谓。

到了治安所门前,已经有几匹马栓在门旁马厩里了。

“早安!长官!”

一个年轻的警员干净利落的像约翰行礼,虽然已经是成年男子的身高体型,但脸上些许雀斑让他看起来还带着几分稚气。

“早安,菲尔你还是这么早。”

约翰露出一丝微笑的打着招呼。

来人是菲尔·伍德,一个热血的年轻小伙子。

他是雷姆镇枫叶旅店老板的次子,从小就向往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不过联邦士兵的待遇可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比较遭,战斗力在国际上也是有名的渣。

再加上白鹰联邦的制度自由过了头,民众们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为国奉献的想法,所以老伍德夫妇坚决不准许菲尔从军,于是退而求其次便为他安排了镇上治安员这一职位。

因为治安员这种警察单位虽然不算军队,但也算是跟军队沾边,所以小菲尔十分有干劲儿,才来一个多月竟然每天都是来的几乎最早的警员,干活也从不叫苦叫累。

对于这个脸上还带着雀斑的年轻小伙子,约翰之前虽然自己也没有大了几岁,但是确实十分喜欢,而离开家族之后,约翰手底下确实没有得用的人手,所以打算将其收为自己的心腹,在安排上多有照顾。

尽管这引起了一些其他警员的嫉妒,但是菲尔却丝毫不觉得被排斥,他家就是雷姆镇的坐地户,想要欺负他也要看看镇上居民答不答应。能够在西部安居的可都不是普通人,没有两把狠劲根本就死在了当年大迁徙的陆上了。

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菲尔有着自己的底气,丝毫不惧的努力跟在约翰的身后学习。

因为从小接受家族培养的约翰有着军队训练的经验,一举一动都跟大多数出自神圣帝国的贵族一样带着军人作风,这很让同为神圣帝国移民的菲尔崇拜。

();()  “稍后跟我一起巡逻,下午就不用你巡逻了,可以跟我到后面练练剑术,虽然现在有了蒸汽火枪,但是作为治安员难免会遇到近身搏斗的时候,一个好身手能让你活得更长……”

“是!长官……”

菲尔兴奋的大声回答。将自己的配枪带好,跟在了约翰的身后。

约翰看了他的样子摇头一笑,作为副警长,约翰并没有随身携带蒸汽火枪,毕竟那家伙很沉不说,体型也很笨重,可以与前世二十世纪那种带弹鼓的轻机枪相比,随身带着很不方便。反正他身上有一把佩剑就足够对付大多数状况了。

也只有菲尔这样第一次接触蒸汽火枪的年轻人才会爱不释手的时时刻刻带在身上,恨不得睡觉也搂着睡。

之前约翰副治安官已经教导过他两次,一次是近身徒手搏斗的基础架势,一次是追击中保持体力的呼吸节奏,这都是贵族或者军队中才能学到的知识。

菲尔目前已经锻炼的不错,今天约翰长官终于要教他剑术了,这怎么能不令这个毛头小伙子感到兴奋,走路都带着雀跃。

自从在巡逻集市时见识过约翰单人一剑杀得一伙上来故意挑事的地痞落花流水的勇猛风姿之后,他就对于约翰这种既实用又帅气的剑术心心念念了好久,现在可以说是终于得偿所愿,怎么会不感到兴奋?

“呦,我们的骑士老爷要训练他的侍从了吗?别忘了我们白鹰联邦可是共和国,训练的再怎么出色也得不到爵位,要我说贵族这种腐朽的阶层就应该扫进垃圾堆里,全世界都实行我们先进文明的共和制度才是……”

说话的名叫安东尼·班德拉,是治安所中两队治安员的队长其一。此时班德拉带着两个跟班警员也来到治安所门前。

这家伙跟约翰很不对付,时常风言风语嘲讽挑衅几句。

菲尔在旁边听了这话不由对来人怒目而视,仿佛护主的忠犬一样只要约翰发话就会冲上去用拳头教训一下这家伙。

约翰皱皱眉,他也是来到雷姆镇上任一周以后才大致摸清了镇上的情形。

名义上两队治安队都归治安官也就是警长的克劳斯和他这个副警长管理,实际上小小的治安所不过二十余人,里面却是充斥着雷姆镇背后各方势力安插的人手,而班德拉就是被镇上其中一股势力推上位的,他们几个一向与空降过来的自己两人不对付,当然对于克劳斯这个西部掌权家族之一海森赛尔家的大少爷对方不敢怎么招惹,但是对于作为跟班的约翰·沃克来说,那就时常会故意挑衅或者作弄一下。

();()  只不过约翰未觉醒前,是一幅古板冷淡的性子,虽然对这家伙有所不满,但也仅仅是嘴上训斥罢了。而这小子也不敢闹太过分,不然接受过军事训练的约翰可以轻松把他按在地上胖揍一顿。

安东尼这名字听起来就知道是旧大陆南方地区的,在那里大街上叫一声安东尼,起码十个能有三五个回头看你。而金沙港原本是斯巴尼亚人开发的殖民点,后来被联邦从独立后的海加尔共和国那里夺取过来,所以当地有着大量的斯巴尼亚裔包括斯巴尼亚和当地土族的混血后裔。与约翰前世的某墨情况类似。

安东尼·班德拉就是一个斯巴尼亚人和土人的混血,黑发褐眼,肤色要比斯巴尼亚人略深一些,在这欧罗巴人种高人一等的世界,安东尼继承了父亲的斯巴尼亚姓氏,一直以自己的斯巴尼亚血统自傲,对于另一半血统来源的土著们却很蔑视。

对于这位的作死挑衅自己的行为,约翰并不生气,甚至有些好笑。

要知道之前他都不惧挑衅,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无论是自身武力还是借助职务之便,收拾一个小小的警员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别说他现在还没有获得超自然能力,光是凭借前世的经验和这世接受的军事训练,对付这样一个小卒子一只手就可以。

毕竟这家伙也只是小镇地痞一样的存在,打群架最多会两手王八拳罢了。

只是他不想一觉醒就招惹麻烦。

于是约翰仍旧与往常一样冷冷的注视这家伙,直到对方心生怯意主动偃旗息鼓,这才往大门走去。

眼神杀还是很有用的。尤其对付这种色厉内荏的家伙。

不过在进入治安所之前,他故意经过安东尼·班德拉身边,用肩膀撞了他一个趔趄。

“你!”

在安东尼·班德拉敢怒不敢言的注视下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约翰大步离开治安所。在转身的同时,一根自然脱落的头发已经被他悄然捏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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